2010年9月29日星期三

蘇偉文:「先租後買」問題多

文章日期:2010年9月29日

特首曾蔭權將於10月13日《施政報告》中交代資助市民置業方案,而政府經過3個月的資助市民自置居所諮詢,也在昨日由輸及房屋局長鄭汝樺作初步總結。

根據《明報》報道,據了解,政府現考慮的大方向是「先租後買」方案,並設定清楚的入息上下限,並會研究受惠者儲不夠錢付首期的問題。不過,鄭汝樺強調:「任何一個(資助置業)計劃都不能令人覺得逼住(市民)現在要上車,否則就沒機會。」

對於政府有可能推出「先租後買」的協助市民置業方案,恒生管理學院商學院院長兼金融學教授蘇偉文在今日《明報》撰文,認為有關構思有其不足之處,並指資助置業只是強化了高樓價的現實,未必可取,頗有值得參考之處.蘇文如下:

「有消息指政府有意推出「先租後買」計劃,用以協助夾心階層置業。筆者對此不置可否,因為從經濟的角度看,這是一項補貼,補貼要是有功效,就是政府應有之義;若是補貼只是「頭痛醫頭,腳痛醫腳」,補貼只會造成更大的社會損耗,除了短暫回應了一些政治訴求外,也看不到會有什麼成果。

在「先租後買」的構思裏,受助人是需要繳交市值租金去租用公共房屋,例如市值租金是8000元,公共房屋的租金2000元,受助人要繳交8000元的市值租金,相差的6000元便會儲起來,在租約期滿後,受助人便可將該筆儲起來的金額拿來作置業的首期。這構思看起來不錯,市民繳交的租金不是白花,而是可存起來購房,但細想之下,便會發現當中的問題不少。

‧補貼是否有效?‧

首先,我們要看看這個補貼是否有效。

在「先租後買」的概念裏,我們其實是假設了樓價的上升速度,是不及受助人儲蓄增長的速度;換言之,這是基於樓價沒有大升的前提下的補助。假如樓價在租約期內上升,增長速度比「先租後買」所存的款項多,那麼受助人又是否可以有足夠的首期去置業呢?假若在租約期後受助人仍是沒法儲足首期,又或是受助人理想居所的首期比所儲下來的多,那麼又是否要重新租約,直至受助人有充足首期為止?又假若租約後樓價下跌,馬上逼受助人去購房等於叫他們去接火棒;而可以讓受助人續租而不用馬上購房的話,這是容許受助人待市況調整後再作入市安排,那麼這等於人為地製造了一股潛在購買力去托市。以前的首置、自置貸款計劃的經驗告訴我們,人為製造托市的誘因往往會帶來更多的問題。

‧為什麼要資助市民置業?‧

其次,為什麼要資助市民置業?

置業是一個很基礎的要求,但若果置業是不自量力的話,那麼當中就有很大的商榷之處。根據現時的按揭保險計劃,購房人只需繳交按揭保險費,購房人士是可以用房價一成去作置業的首期,以一般所謂上車盤一百多萬來算,一成按揭連保險費頂多是20萬元,若是購房人士自己也拿不出20萬元的首期(包括自己的儲蓄和向親友借貸),購房人士的經濟基礎也是很有限。或許有人會說,這些人其實還款能力很好,只是無法儲到首期,但基本理財規劃告訴我們,要預留6個月的家庭開支作應急錢,有些較保守的甚至會預留1年家庭生活費作應急開支,而他們無法儲到置業首期,也意味他們在應急錢方面也是掛零,他們償還房貸其實是相當吃力,勉強幫助他們上車只會令他們生活更緊絀。

‧如何界定受助對象?‧

再者,是資助對象的問題。

不同人士都會說自己沒有能力置業,但各人的上車要求卻不一樣。如何界定受助對象呢?這涉及一個公平的問題。為什麼要資助市民購買200萬以下樓盤,而不是2000萬的豪宅?為什麼當律師、醫生的就得不到政府資助?如何界定受資助對象會是一個不停的爭論。

其實核心問題不在政府應否資助市民購房,真正要解決的是房價太高,普通市民窮一輩子的努力也買不起房這現象。資助置業只是強化了高樓價的現實,以資助置業而迴避了問題核心所在,是「頭痛醫頭,腳痛醫腳」的做法,而不是面對問題的應對之道。」

撰文:陸振球 (明報地產版主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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