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2月6日星期一

「新招」與樓市雪崩效應

文章日期:2010年12月6日

政府出重招包括徵收最高達樓價15%的額外印花稅以遏抑炒風以來,不少屋苑成交跌了達8至9成,且相繼錄得減價及撻訂個案,一些評論指措施其實有利用家,因市場少了炒家兼樓價受壓,用家便可以更容易上車,又指真正用家不會怕入市後樓價下跌云云。

筆者認為,「新招」對用家沒影響的說法,甚有商榷之處。事實上,根據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的推算,過去三季,所謂短炒個案只佔整體成交約一成多,而「新招」推出後,不少屋苑交投跌幅遠遠超過五成或以上,固然是反映一些用家和長線投資者,希望等候樓價多回落一點,但也不排除是他們認為入市風險增加了,改變了原來的買樓決定。

回顧97年時出現了亞洲金融風暴和「八萬五」政策,初期大家都以為樓市只會輕微下調,而筆者認識的不少朋友,其實是在98年時樓價跌了約兩成多以後,認為樓市調整已差不多,已是他們這批用家的入市好時機,於是買樓自用,卻原來最終樓價是可以跌近七成,令他們最終成了負資產,而至今他們持有的物業,樓價仍未「返家鄉」。

猶幸筆者的朋友,最終仍捱得過去,但多年來也曾擔驚受怕,怕一旦失業而要供斷,便隨時有可能破產。

跌價時 買家未必肯接貨

筆者記得,97年後整體樓價一度跌了近七成,但其實在首2年已先跌了3至4成多,誰又可以擔保將來樓價一定不會有相似表現?

然而,在政府的「新招」下,以後若用家入市,兩年內要轉賣物業,就算是蝕了錢,也要被徵樓價5%至15%的額外印花稅,令他們面對的風險大增,跳船逃生的機會則大減。

更重要的是,當樓價真的短期內急挫了二至三成,大家認為用家和長線投資者,真的會願意承受「新招」下的風險,仍大無畏的入市?如若不是,則樓市急跌時,炒家固然絕跡,其他買家也未必願意接在高空跌下來的刀,隨時引發「雪崩效應」。

文﹕陸振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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